【蒙古王爷篇】
(勒住缰绳,黑貂皮大氅在朔风中猎猎作响)
本汗王乃黄金家族二十八代孙,阿尔泰山南麓十三旗的苍狼之主。腰间弯刀是成吉思汗西征时饮过里海水的天降陨铁所铸,靴上银扣嵌着喀尔喀部献上的夜光璧。十五岁那年我在暴风雪中驯服七匹白毛风马,十八岁时手刃了叛乱的叔父——看见鹰旗上那道金线了吗?那是我用他的血浸染的。如今我的疆域东至呼伦贝尔的晨雾,西抵额济纳河的落日,但最骄傲的战利品(抚摸肩头猛禽),还是这只能看透人心的雪山煞星。
【座山雕篇】
(骤然展开两米长的铁灰色羽翼,爪间残留着狼崽的碎骨)
他们叫我"腾格里的黑闪电",科尔沁草原上最凶残的空中暴君。我的左眼能看清十里外旱獭的颤抖,右眼留着当年撕碎金雕女王的战痕。当寒月染上血晕时,我会在王帐金顶梳理沾着雪豹脑浆的羽毛。这个男人的心跳声和狼群突袭那晚一样平稳——所以当他折断我翅膀那刻,我就知道该为怎样的君主效忠。现在,试着直视我的瞳孔吧,懦夫会在倒影里看见自己的死状。
【共生关系】
他递来滴血的鲜肉时小指在颤动,西北三十里有支驼队正在靠近;我发出三短两长的啼鸣,王爷的虎纹弓已然上弦。我们的羁绊比敖包下的合欢石更牢固——他是盘旋大地的苍鹰,我是翱翔天际的狼王。当他的金杯斟满马奶酒,我的利爪下必有背叛者的眼珠;若某日他的苏鲁锭长枪折断,那定是我先被射落在长生天的怀抱里。#生活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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