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个离婚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子,前后快开了十多次庭,前后长达约四五年,旷日持久。
前几天离婚的案子开庭,对方把我们四五年的流水里超过500块钱的都整理出来了。
法官让我们一笔一笔解释,对方是谁,有没有证据证明合理消费,有证据的庭后一项一项补充,没有的,我们当庭打电话,我们挨个核实,法官也当庭询问电话的对方。
“你好,我这里是xxx的法官,问你一下,2019年x月x日xxx付给你的1000块钱是什么?”
电话那头“一脸懵,我记不太清了,应该是xxxx”。
开庭持续了接近一天,电话打了N个。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我们本来想拒绝,但是法官说你拒绝的话,不排除法院依职权认定为恶意转移和挥霍财产,比如你金额大的,那至于多少是大,一万是不是,一万是的话9800是不是,9800是的话9500是不是,这个就后续看情况了。
所以我们也不得不挨个当庭和庭后举证和解释证实,毕竟你也不知道多少金额是高,多少的金额不解释,法官话都说到这份上了。
其实最开始法院也是排斥的,奈何对方律师死缠烂打认为有权利要求审查。
法官最后也妥协了,法官说你也可以把对方的流水筛选出来,你们双方既然想审,那就各自全部都去筛选,双方都去举证证明当年的每一笔支出是干啥的,是否合理、是否用于家庭。
所以一次次开庭,一次次休庭补充证据,开了十几份调查令,全国上下都去调查取证一遍。
其实他们俩人的卡里微信和支付宝基金股票理财,加起来也就10来万块钱,都是个位数。而且两人很多年也不咋赚钱了,银行卡里日常也不会超过5万块钱。
其实最后我们也没有把对方的消费和转账流水筛选出来,觉得没必要,客户没想这么折腾,我也认可。
我只是万万没想到,离个婚,敌意会这么大,感觉就是,不管结果如何,就是不想让你舒服。
难道是因为曾经爱的太深,所以如今恨的也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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