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5-05-2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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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建议严惩扶老被讹#当善意成为“高危行为”,谁还敢去扶?严惩扶老被讹本质就是应该的且正确的做法。很多人是很善良的,遇到就算不扶都会打个电话。尊重他人不扶,也理解他人为何不扶。

从专业法律视角看,《刑法》第274条虽明确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大难点:

一是主观恶意认定的复杂性,老人可能基于认知偏差提出不合理诉求;了。

二是举证责任的倒置困境,善举往往缺乏证据留存。

正如2017年郑州“电梯劝烟猝死案”判决所揭示的,司法既要维护公平正义,也要避免寒蝉效应。

教授建议的核心价值在于建立“违法必究”的震慑机制。参考新加坡《防止骚扰法案》中针对恶意索赔的特别条款,我国可探索建立“善意保护优先”的举证规则,同时配套社会救助基金作为风险缓冲。但需警惕过度刑事化可能引发的“二次伤害”,曾有基层法院调研显示,一小部分的讹诈老人存在认知障碍或经济困境。

社会治理需要“组合拳”:在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的同时,需建立公共场所意外救助保险制度,推广“扶老人险”等市场化解决方案。

深圳2021年试行的《急救条例》中“善意施救者责任豁免”条款,就使市民帮扶意愿提升了近半。当法律为善行筑牢防护网,社会才能真正走出“扶不扶”的道德困境。#热点观点#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