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红内裤事件案宣判#商业主体的名誉权侵权办理几个要点。判决原文:http://t.cn/A6gseUMj
1️⃣普通人对于某款产品评价能够成名誉权侵权?
本案是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对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作出贬损性评价,同时达到了相应的播放量和传播量。且两个小段为自媒体从业人员,应该明知网络的传播性。所以判决其构成名誉权侵权。
2️⃣为什么法院酌定了40万,这部分构成是什么?
检测费用14w律师费6w,基本的维权支出超过20w,然后法院酌定判了40w。
3️⃣为什么这个案子能判侵害胖东来的名誉权,而有的案子没有办法判?
可以看下法院说理。这个案子法院认为已经构成「主观错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4️⃣未指名道姓的“骂”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
虽未明确提及针对的对象,但言论内容让不特定第三人联想到的对象具有唯一性。也有可能构成侵权。
5️⃣网络言论如何把握评价的边界?
如若言论中涉及侮辱、诽谤、泄露隐私、严重失实,则已超越正常评论或者批评的界限,构成恶意差评,可能会侵犯名誉权。(via上海高院)
6️⃣律师办理这类案件需要注意的点。
1.名誉权侵权可以主张律师费、鉴定费、时间戳这种为了维权合理开支。
2.办理名誉权侵权前可以先申请行为保全(参考大S和汪小菲案件)行为保全的前提是不采取措施是否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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