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二凡 25-05-3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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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搜了搜,刑法里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1997年修订的,距今都过去快30年了。用30年前的标准来审判现今这个互联网如此发达的社会真的合理吗?

况且写黄文也没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吧?你说败坏社会道德风尚,说实在话,写个黄文能败坏到哪去?非要类比的话写黄文总比那些社会上杀人强奸人口贩卖犯罪的要好吧。

教育可以,一来就十年真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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