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条微博我特地看了原文,评论区也是人畜有别
有人认为海棠文学荼毒青少年,网页上随处可见的更直观的sq弹窗广告也是在荼毒青少年(第二处编辑点:之前不太了解海棠主要以bl文学,我只能说尊重祝福个人爱好吧)
有人认为传播yhsq就是该死,但其实海棠并不那么容易进入,某些钓鱼执法作伪证的说网页弹窗广告不小心点到就进去了,也是荒谬
有人认为作者不懂法,故意拿女大学生做流量噱头,引来了那么多三观不同的人观看并发表意见,如此说,作者的目的不是已经达到了吗?让更多人关注到了这个系列案件
“拿清朝的剑斩当朝的官”,以前的法律标准,放在现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时代,点击量、阅读量破五千太平常不过,如何判断,如何量刑?
一些无盈利的小作者也因为“吸引读者,为平台带来收益”等强盗逻辑,被要求罚款,请问法律的尺度和边界在哪里?
有女大学生因此丢了学历(研究生资格取消,好不容易保住本科学历,可她一辈子也毁了),可之前某大学强j犯判三缓三正常毕业
(编辑处:我觉得最后一段说辞改一下会更好)强j、猥x儿童、强制卖y、拐卖等罪名的量刑标准低于传播yhsq,是不合理的,因此我支持以上罪名严判,重判!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