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一些希望首页的创作者不要用到的知识,会尽量通俗易懂些:
1、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大多数案件分别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来负责。要按顺序,侦查完了,将证据做成案卷,移送到检察院去审查,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通过开庭审理的方式来裁判,只有最后法院下判决,才能认定一个人犯罪了(所谓留案底)。
2、委托律师:每一个阶段都可以委托律师,而且每一个机关都有义务告知这项基本权利,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通过【会见】见到被关在看守所的嫌疑人,不是律师见不了。案件进入检察院环节,律师就可以【阅卷】,也就是能看到全部证据,了解办案思路和具体认定逻辑等等,并且可以向嫌疑人核实案件事实,在此之前是看不到案卷的,这个环节非常重要。同时最多委托两名律师,全阶段可以进行更换,理论上没有次数限制。
3、取保候审和看守所: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会被用于情节较轻,办案机关评估觉得判不了三年以上或者缓刑的,可以不“抓”,但要履行一些义务,比如随叫随到,不能随意出省出境。而如果办案机关评估觉得将来会判三年以上,没有缓刑可能,会由检察院进行逮捕的审查,一旦批准,可能最少要关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才能到案件下判。逮捕后会被关到看守所,但如果案件事实、证据经辩护、审查,办案机关认为没有必要关下去了,再关就比实际要判的时间长了,可以再转为取保候审。全阶段都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做笔录:至少要有两名办案人员,一般都是在专门的审讯室,有录音录像,如果案件严重(比如可能十年以上),规定是必须全程录音录像的。正常是一问一答形式,过程中可能会有“批评教育”,但是一定要认真核对最后打印出来让签字按印的纸质笔录,有修改的权利。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口供还是目前实践中定罪“王牌”,要有所坚持,如果没做的事,不要被假笔录固定下来,相反对自己有利的情节,没记录的要求记录。如果办案人员进行严重的威胁、辱骂,甚至动手,记住时间、地点、警号等信息,向律师反映,有法律程序针对去除掉此种方式做出来的笔录。
5、认罪认罚:这是一项近几年才开始推行的制度,本意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该程序节约司法资源,实践中有很多被诟病的讨论,不展开说了。但做认罪认罚不是承认没做的事,不知道的事,还是要实事求是。这项制度有一个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认罪”是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或者虽然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认罚是表示接受处罚,在检察院阶段,如果认罪认罚,会通过一张书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固定量刑建议(判多久),签这个文件,必须有律师在场。
6、退缴违法所得和罚金:如果确实犯罪了,并且有通过犯罪获得的收益,会被判决没收或者追缴违法所得,这份钱在判决之前就主动交上去,可以作为量刑从轻的情节,要交到对公账户。罚金也是一种刑罚,具体多少主要看实践经验了,基本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的规定(个别的比如非法经营,是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能具体算出来)一般是认罪认罚的案件,案子快判了的时候通过与法官沟通,提前缴纳罚金,可以判轻判缓,还是体现认罪悔罪态度。注意,罚金多少,法官说的才算,因为是法院判。
7、家属可以做什么:如果人被抓,法律规定必须要通知家属,近亲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当事人委托律师,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指派谁就是谁了(真有事或者比较紧迫有冤情,还是建议自行委托,很多靠谱律师也愿意无偿或者只收差旅费的方式辩护)
8、耽美、同人线上创作相关风险:
(1)有肉+付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本次ht)(实际点击量1万+/收益1万+/点击量5000以上并且收益5000以上,还有其它几种情形,不太涉及作者)
(2)有肉+免费:传播淫秽物品罪(实际点击量2万+,文章不收费但评论区开打赏的,可能也被认定为牟利了)
(3)清水(包括拉灯)+付费/免费:晋江、lofter等常用创作网站上,不涉及前两个罪名,有打赏也没关系,最多是同人作品盈利与原作者权利之间的问题,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不是刑事犯罪
(4)外链停车场:侦查确实不便,但在微博lof上直接引用链接,存在风险
创作题材上也有很多可能涉嫌犯罪的,但是大家普遍都知道就不展开了。
想自学一下的盆友可以看:(注意搜对发布日期)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0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七、八章
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四、六章
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评论,但这两天事比较多,会抽空回复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感冒]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