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烟花炸伤的拾荒老人仍在ICU#】#警方介入调查老人捡烟花残骸被炸伤#5月31日,河南平顶山鲁山县一名70多岁的王姓老人捡拾烟花残骸时,被复燃的烟花炸伤。视频显示,老人面部被炸黑,被医护人员送医救治。#律师称烟花炸伤拾荒老人事件双方均有过错#
6月2日,老人的亲属杨师傅对极目新闻记者称,老人今年70多岁,是单身汉,鲁山县董周乡人,平时以捡废品为生。5月31日上午,鲁山县仓头乡一名百岁老人过寿,请戏班唱戏,燃放了烟花爆竹。其间,王姓老人前去捡废品,捡拾了一些烟花残骸,不料烟花复燃,老人被炸伤。王姓老人被送往医院救治,还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待观察后,可能要进行手术,需花费数万元。亲属从医护人员处得知,老人右眼受伤严重,可能保不住,脑部也受伤了。事发后过寿的主家到医院看望受伤老人时表示不会推卸责任,不过得看后续责任如何划分。杨师傅提到,他暂时不知是主家燃放的烟花丢弃时没完全熄灭,还是老人捡拾时自行点燃了烟花。
董周乡政府工作人员对记者称,王姓老人是本乡村民,老人被炸伤的事发地在仓头乡。目前,受伤老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两地乡政府、派出所已联合介入调查,暂无结果。后续,政府部门或宣传部门会对外通报此事。鲁山县仓头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不便透露更多情况。目前,过寿的主家暂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分析称。该案例中,主家燃放烟花爆竹未采取妥善处理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具有一定的过错。王姓老人明知捡拾烟花残骸存在风险仍去捡拾,对自身受伤有过错,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主家责任。如果烟花存在未燃放完就熄灭的情形可能存在质量缺陷,销售者和生产者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极目新闻)http://t.cn/A6eA6J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