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要老话重提了,宝子们听我一句劝,同人本也不安全,你们觉得自己是参加有官方背书的同人展,在同人展里少批量卖本子不犯法。
不,不是的。
首先同人展基本没有政府实际背书的,人家不做实质性审查,政府只是允许你开展没说允许你在展里进行非法出版活动,其次就算真的真的有文件背书,政府翻脸也就是一瞬间的事,不要说你们了,多少企业家被政府招商招进去以后关起门来当猪杀,人家有资金有一定的人脉资源都抗不过政府的说变脸就变脸,你觉得你凭什么抗得住?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同人本单本数量是少,可是非法出版或者传播淫秽物品它都是按累计数量金额来的,你A本没超法定数量或金额,B本没超法定数量或金额,C本没超法定数量或金额,可是你ABC加起来就超了啊,当你已经实际作出违法犯罪的行为之后,你就成砧板上的鱼肉了,什么时候宰你全看老爷心情。
别来跟我说什么其他出本的人也没被抓过,那些作者被抓之前也是跟你一样的想法。
世界是客观的是唯物的,不是只要你们自己觉得自己不会被抓就不会被抓了,当然你说你已经知晓一切可能会坐牢的风险但是还是要用自己的生理女身份来为男同文化冲锋陷阵,那我没话说,给你颁个最勇爱男同奖吧,当然出BG本的也是同理。
真的,大家创作点不带黄的东西互联网免费发发就得了,别喊着什么搞黄无罪创作自由就冲上来要求取消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个罪真的取消了你就将面对到处都是蒋明辉那种极端虐女辱女的垃圾东西的世界,那种东西不要说未成年人了,我一个成年女性看了几页都恶心的好几晚睡不着,你不能要求以后的小女孩子都必须出生就自带无敌的精神力以来自己抵抗这种恐怖的文化虐待。
现下这个罪的问题不是在于不该存在,而是在于标准不清晰,我们该呼吁的始终是出台明确的淫秽色情鉴定标准,符合这个标准的不管男女都抓,不符合这个标准的不管男女都不能抓,而不是现在这样:
公检法说女人的作品是淫秽色情它就是,说男人的作品是艺术创作它就不是淫秽色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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