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刀王 25-06-0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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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感官刺激之上,法律底线之下,“海棠作者”知法犯法,何冤之有?】这次事件中,部分被曝光的作品标题和内容涉及极端性描写,如双性、暴力、乱伦等,很多人打着“文学创作自由”的口号为海棠作者洗白伸冤,认为既然生孩子不犯法,那么写一些小黄文怎么能算犯法呢?大多数海棠读者觉得自己只是看了点小黄文、作者只是写了些小黄文,本就是无伤大雅的事情,为什么要被判这么重的刑罚。文学创作自由的核心价值,在于它允许人类经验,包括隐秘性欲望,在文字中获得探索与表达的可能。可反观“海棠文学”,大多数都以追求生理刺激为目的,沦为了器官运动的图解说明书,我认为它本质上已经偏离了文学对心灵复杂性与精神深度的追求,纯粹是为了色情而色情。所以以“文学创作自由”为盾牌洗白部分作者,很难让大众信服,文学自由的真谛绝非无差别的包容。就好比烹饪自由不意味着所有物质混合都可称为美食,写作自由亦不等于任何文字排列都自动获得文学身份。将海棠纯器官描写的文字说成文学创作,我认为是对文学严肃性的亵渎,更是对那些在形式与思想双重维度艰苦耕耘的真正创作者的轻慢,正如前段时间获得漓江文学奖的刘楚昕,“希望你能在痛苦中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引无数人潸然泪下,我觉得这才是文学创作自由所应呵护和鼓励的方向。

还有部分群体针对女性向作品被过度打击的言论,以致于延伸到了性别对立、性压抑、生孩子传宗接代等多种话题上面,就海棠小说而言,我看到大部分主人公都是男性,即所谓的“耽美文学”。在男频小说中,“凝视”常被视作男性目光对女性身体的单向特权。然而耽美文学颠覆了这一秩序,它由女性创作,为女性读者而存在,其中“凝视男性”成为核心审美体验。比如海棠小说中存在的一些双性、ABO设定,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生理刺激,我觉得这也无可厚非,但也要适度,还是那句话,真正的文学,永远在感官之上,为人类灵魂保留一方不被动物性淹没的精神殿堂。至于生孩子传宗接代之类的,我认为应该属于性教育一类的话题,与本次事件关联性不大,也希望大家能理性发声。

其实,从去年海棠头部作者【远上白云间】被抓,大家就应该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法律是永远不能触碰的底线,此次事件并非孤例,而是国家持续深化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网络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明确信号。 执法机关的行动并非针对某种特定题材(如耽美)或性别视角(如女性向),其核心在于作品内容本身是否逾越了法律关于淫秽色情信息的界定标准。此次海棠作者事件,也是给那些还在海棠继续写这类小说的作者们敲响警钟,任何以“自由”为名的创作,一旦其核心内容被法律认定为淫秽色情并造成危害,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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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