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25-06-0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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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案例曝光警示: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乘!(十五)】为进一步警示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电动车交通违法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成都东部新区公安交警将近期部分骑行电动车违反《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曝光,对近日辖区三岔街道湖滨路骑行电动车未戴头盔的汪某某、董某某,未戴头盔且加装雨篷的黄某某、王某某,未戴头盔且搭乘超员的李某某等5人处以警告教育,如再次违反《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四川交警提醒# :
一、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乘客在无头盔保护的情况下,受伤可能性大增,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佩戴好头盔,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二、私自加装雨篷会改变车辆结构,影响行车稳定性和安全性,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非法改装。
三、超员搭乘会导致车辆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延长,轮胎负荷过重易引发爆胎、转向失灵,尤其高速行驶时风险更高‌,事故伤亡率更大。
四、请广大市民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道路交通法规,养成安全驾乘、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http://t.cn/A6ggNV1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