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廊坊法院找错人两年不改原因何在#?】#廊坊法院道歉# 河北廊坊颜女士因姓名同音,身份信息被错列为一起经济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两年内多次被廊坊市广阳区法院核查、传唤。颜女士多次澄清后,法院工作人员仍携民事判决书到她单位调查,客观上损害了她的名誉。澎湃新闻曝光此事后,法院到颜女士单位及通过电话向颜女士道歉。
此事让公众费解:仅是姓名同音(报道显示实际被执行人姓闫),颜女士身份信息为何被错录?工作人员为何未对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前期核查?这些核查、传唤,甚至上门调查,不仅使颜女士身心、名誉受损,显然还有损司法公正权威,徒增法院无效工作。为何会出现这种多方无益的结果?
司法文书错录被执行人信息,可能涉及追责。颜女士多次澄清事实而当事法院屡不改错,是有关人员不敢认错、害怕启动追责?还是有关人员依赖惯性行事、懒于多事生事?或是有关人员在玩“办公室政治”乐见同事因错受罚?
无论如何,有关人员的错误,不该让无辜者埋单,更不该将错就错,直到媒体报道、引发舆论后才道歉。追责机制若要引发舆论才启动,又如何纠治消极不作为、知错不改错的官僚主义作风?(主编有态度) http://t.cn/R2WxaNQ http://t.cn/A6eGO3y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