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管!沧州公安交警开展非机动车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
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部署交警一、二、三大队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行动。
行动期间,执勤交警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占用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执法过程中,执勤交警坚持“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首次违规者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对多次违规或拒不改正者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切实将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请服从现场执民警的执法行为,如有拒绝或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骑行电动自行车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2、按车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3、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4、不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超员载人将增大车辆负荷、改变车辆重心,严重威胁骑乘人员及周围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乘车人,请勿违规载人,以免影响骑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