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5-06-0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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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看到一个投稿,讲现在搞程序正义(疑罪从无)对基层要求太高,根本不现实。我正好也可以给大家讲点案例。大家可以对比下了解里面的问题。这里面最经典的案例叫“张开胜案”。简单说就是兰州有个10岁的女孩子被强奸了,警察去排查,认为张开胜有嫌疑。接着就把他抓了,没用刑就是反复审问,张开胜就认罪了。接着一路送到检察院再去法院。就在法院宣判前几天,出事了。

真凶,也就是一个连环强奸案的案犯落网了。DNA一对比,发现张开胜是冤枉的。接着就是追责,检察院的人没事,抓到了办案的警察那边。发现当时因为证据链的原因证物不足。包括DNA鉴定之类的,都是涉案的警察伪造的。

最后结果是除去国家赔偿之外,警察还凑了笔钱赔给张开胜,换谅解和不追究,最后主要办案的警察还被判了缓刑。

你觉得警察冤不冤?

我第一反应是不冤枉。这事情张开胜无辜被抓,给他定罪的证据都是伪造的。最后翻案,给警察追责难道不对吗?

给我们讲案例的老师就说你首先要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真的根据严格的证据链要求,张开胜不可能被抓那么久。现实中办案,按证据链的要求难度太大。所以一直都是先口供,再根据口供找物证。口供比物证重要的多。所以心理素质不好的人,进去反复一问,就是会认罪说自己是强奸犯,接着一路错到底。

而要转向,不仅基层的警察全要重新培训,而且整个办案的方式都要变。这里面最典型的是婚内强奸。

大家看前几天热搜上,一个已经丧失性功能的男人,被老婆告婚内强奸送进看守所285天出来要国家赔偿,粗看都觉得莫名其妙。

其实这类婚内强奸核心就是房子。女方要房子,告了强奸后在看守所里和男方协议离婚,拿走房产,给男方一封谅解书。没想到这男的有完整的医疗记录,没办法强奸,最后无罪释放。

但是你知道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吗?

是女方拿到房子,一过户就主动翻供。说她前夫没强奸。原因很简单,真定了婚内强奸,双方的孩子会受影响。就是警察和检察官,帮着女方用婚内强奸扣了她老公,帮她协议离婚拿到房产之后,女方为了孩子的利益反咬警察,说是警察诱供。她老公都承认婚内强奸她了,房子都给了,她翻供了,要她老公无罪而不是缓刑出狱。

换你你怎么办?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