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女文笔复健:
二十冒头的时候我在读大学,未曾涉入社会,看什么都朝气蓬勃,仍然抱着读书改变命运的想法在图书馆每天待到闭馆,电梯上上下下人满为患,我只好走楼梯下楼,到二三楼交界处时能看到楼下便利店亮着醒目的红色招牌在向我招手。外面在下雨,不大,但细细密密的,走在路上反应过来时裤脚已经湿了,路面存的小水洼居然很深,只有树下的地面还勉强干燥,我带着刚买的面包跑到树下等雨停,看见男孩抱着桶关东煮,一边撸下竹签上串起的鱼丸递给小猫一边仰头跟我搭话:
“你也没带伞吗?”
我掸了掸身上的雨,水珠溅到小猫身上,惹得它抖了抖身子,它抬起头对着男孩喵了一声,意思是我在欺负它。
男孩又冲我笑笑。
那晚太暗没看清,之后我才知道他长了张戳在我xp上的建模脸,美人多痣在他脸上得以应验,我总是爱凑近,用指腹一颗颗点数他那些被白皮肤衬得很显眼的小圆痣,他任由我在他脸上胡作非为,到最后才捉住我的手,蹙着眉头问我最喜欢哪一颗,又最讨厌哪一颗。
其实是同一颗啦,我说,要不要猜猜看。
那段时间我爱上泡酒吧,不再去图书馆浪费青春,因为我好像开始觉得读书改变命运是世界上最狗屁的一句话了,看不清未来就等于看清了未来,没有学习的重担后我终于在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找回了自己,我像逗小狗一样逗余宇涵,每晚都拍给他ootd和一张在homebar下面糖水铺买的小甜水,然后接着回去跟狐朋狗友们玩摇骰子和逛三园,有时候大冒险输了我就当众拨他的电话,随便说一些让人浮想联翩的话语。我感觉我实在太坏了,像是一个在逼余宇涵问出“我们现在究竟是什么关系”的坏女人,可我又乐在其中,其实我不喜欢谈比我小的男人,何况余宇涵还是个男孩,情感经历单薄得像厕所里软绵绵的卫生纸,搞不好我还要成为他的初恋,分了手又要记我一辈子,我实在担不起这个重任。
他给我发十几条长语音问我散场没有,是不是喝醉了,需要来接吗,我回答没有,不是,需要。他沉默了很久,最上方一直显示输入中,断断续续几十秒后才显示一条新消息,说这是第一次有人清醒着说爱他,问我待会能不能面对面再说一遍。我当即懵了一瞬,回忆我什么时候说过爱他,几秒后才反应过来是刚才大冒险的时候领到的任务是给vx列表第一人大胆示爱,我的置顶是一堆乱七八糟充满傻比的群聊,筛选之后我点开了跟余宇涵的聊天框,拨通电话,他对我永远秒接。
出来的时候天都快亮了,路灯还没熄灭,代替朝霞对每个路过的人朝圣。余宇涵背对着蹲在路边等我出来,一米八几的人看起来很小一团,听到声音连忙站起身,转过头来看到是我,疲惫的面容总算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笑。
“哭过?”我问他。
他摇头否认,可他分明就是哭过,拙劣的演技在我面前无所遁形。那颗泪痣总惹他哭,他在这种连亲昵都算不上的虚拟关系里表现出被动的一面,只能用拥抱来确认我们的存在,肌肤相贴的那一刻我闻到了一丝幽幽的沐浴露的味道,很淡很细微的草本味,平复了我刚才酒喝太多想呕吐的念头,于是我抱得紧了些,思考或许今晚我能体面地离开酒吧。
我忘记那晚有没有说爱他了,之后他倒是再也没提起过,我从学校搬了出来,去酒吧的次数越来越少,跟他窝在狭窄的公寓里煮面、看剧、抱怨空调为什么又坏掉。他手忙脚乱地上小红书搜索修理教程,有时候能修好,但大部分时候是无用功。他挺怕我觉得他没用就把他像小猫一样随意丢掉,但其实我从来没有丢过小猫,也从来没有真正拥有过一只小猫。
我用30秒的动态照片视频发抖音,bgm是林俊杰在唱愿与愁,岁月在默数三四五六,第六天以后。余宇涵穿着灰黑色的毛呢大衣静伫在雪中,脸埋进长长的米白色围巾,抬头时鼻尖翘起一个羞涩的弧度,睫毛又长又密,静静地垂下去,像一句安抚的话,或者一个低声的恳求。车窗外有模糊的雨雪混合物和遥远的阴云,车里的暖气将他眼睫上的白霜化成透明的水,余宇涵红着眼眶和鼻尖对掌心呵气,那颗泪痣又在不经意间从他的指缝溢出,同夜晚来不及藏的心事一起化作焰枪在此刻刺痛我的心脏。他曾说过如果连我也不要他,他宁愿在那个雨夜不买关东煮,也不去喂那只小猫,然后一辈子不要遇见我,他讨厌我,因为我这个人总是令他心碎。
其实他对我说过挺多话,但我大部分时间都心不在焉,现在回忆起只剩热乎乎、毛茸茸的感觉还缠绕在我某根神经上。这个冬夜我第一次张口说爱他,爱他的温和善良、脆弱敏感,还有那双充满故事感的、像湖泊一样的眼睛,那双眼睛说它从前恨我,恨了很久很久,现在终于不可思议地等到了爱。
那晚回到家我们通宵看了几部电影,大半夜从冰箱里取出小蛋糕吃,然后窝在沙发上睡了过去,第二天醒来发现我紧紧抱着他,而他正蜷缩在我的怀里睡得香甜。
我终于,感到了一种后知后觉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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