琚有米
25-06-09 18:39 微博认证:摄影博主

北新关遗址
北新关是明清两代设于杭州的运河税关机构,明宣德四年(1429年)由户部在北新桥附近设立钞关征收船料税。清代作为户部直属榷关,实行涵盖14处税卡的复合征税体系,康熙年间年税额超十万两,位列全国二十五关第五[。该机构管理权历经浙江布政使、部员监督、杭州织造及巡抚交替管辖,最终于同治四年(1865年)停止征税。

明宣德四年(1429年)由户部在北新桥附近创设钞关,因地处杭州城北且邻近运河新河道得名。清代延续其税收职能,康熙五年(1666年)划归浙江布政使管理,康熙八年(1669年)改设专职部员监督。雍正七年(1729年)起由杭州织造兼管达65年,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因盐政改革转归浙江巡抚管辖。同治四(1865年)因时局变化暂行停止征税。

征税体系
在大关及城中、城北、江涨桥等14处要道设卡征税[,采用数量、重量、价值三重计税标准:
船只按长宽尺寸征收"梁头税"
货物按实际重量计征"斤两税"
贵重商品按估值征收"价值税"额定年税额依据《大清会典事例》定为123,053两,另加征65,000两赢余银。万历后期年税银达五万两,清康熙年间突破十万两。

机构建制
设主事1人总管关务,配置巡捕、管事、经制书等127名官吏。雍正元年(1723年)形成完备的行政架构:大关设经制书12名负责文牍
各分关配置巡役、算手等专职人员。江涨桥分关驻有河快20名维持航道秩序下设城南务、城北务、观音桥等十四处分关稽查口,覆盖运河杭州段各航运节点。

历史地位
作为京杭大运河税收体系重要节点,承担"南通闽粤,西跨豫章,北连吴会"的漕运枢纽功能。在清代榷关体系中长期保持前五位的税收贡献,其管理权在中央与地方机构间的交替映射了清代财政集权与地方治理的复杂关系。机构停征后,相关档案录入《北新关志》及光绪《杭州府志》。#手机摄影[超话]##微博影像年##历史影像##沿着大运河去旅行# http://t.cn/A6eSKkhU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