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附注#根据大S工作室微博原文:
汪先生曾向徐女士借款2,600萬元,經查證匯款資料為人民幣1,600萬元及港幣1,000萬元,汪先生僅清償新臺幣500萬元,高達新臺幣上億元未清償。
3. 因汪先生自2021年12月起即發生遲延給付定期定額之扶養費,經催告後始為給付,但汪先生於第二期以後均發生短付及遲延給付家人定期定額扶養費之情形,雙方律師曾為此溝通無果,徐女士無奈委請律師於翌年即2022年10月間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審認核准而查扣汪先生於台灣相關資產以清償家人應得之費用,但至今仍未足額清償,雖汪先生提出自行製作明細表等以主張業已清償云云,並據此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然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否決並駁回,案經汪先生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自強制執行時起至今汪先生確實持續拒絕履行調解筆錄應負關於定期定額扶養費之債務。上開部分有法院判決及相關卷證可查。http://t.cn/A6TZE27z http://t.cn/A6eowk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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