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命案积案破获,来说明咱这在信息传播上的技巧
破案当然好,对受害者是个交代嘛,我铁定支持,关键在于怎么破。
十几二十年都破不了的案子,每天坐办公室看卷宗或者去都盖成高楼大厦的案发现场转转就破了,想想都不符合客观规律,所以很多案子能够破获,实际上很可能只是一种巧合,可每一个案子在写稿子时,必定要是“坚持不懈紧抓不放时刻铭记于心还受害者公道”的口径方向
而且新闻资源越丰富的地方,写出来的稿子越长细节越详尽,像小县城写出来的稿子就没有大城市写的精彩写的惊心动魄,你没有人家大城市的资源嘛(越发达的地方传媒能力往往更强,这一点稍微留点心就能发现)
当然我不是在否定帽子的努力,我是希望大众尊重客观规律,更不要把大众当傻子,最起码咱不能把破案当成对受害者的恩赏来宣传不是,要这样说那就有必要问一问那个年代治安恶化的根源在哪了,能问吗?
再比如咱这喜欢宣扬的“帽子一眼对视精准识人”,你要是相信人能和机器一样人脸识别就是不尊重客观规律了。
这类,更多就是凭自身办案经验或案犯行为上主观感觉不对劲,于是诈一下,结果对方心理素质不过关被诈出来了,可宣传时不能实事求是写瞎猫碰上死耗子,必须要写人均神探神通广大,要让我们有安全感好继续信任嘛
很多案件的侦破,既要靠帽子的主观能动,也要靠案犯的疏忽大意,帽子不作为,你手机被偷了都找不回来,监控调出来都无济于事;案犯思维缜密反侦查能力强,命案积案就是破不了
破不了的陈年旧案多,还是破获的旧案多,我们心里都有数
技巧在于:重点突出破获的案子,加大破案的宣扬力度(比如只在破案时提起具体案例案情),同时那些没破的案子很多人是不是只知道南大等几个知名案件?可我们稍有常识就知道以那个年代的治安条件,不可能只有寥寥几个知名案子嘛
没破的案子拉个清单?好像不怎么好拉,这要是写明白了,破了还好皆大欢喜如若一直破不了岂不是天天被鞭打?万一凶手老死了都破不了呢?还是让大伙稀里糊涂的好[允悲]
破不了的多数受害者,也就那样了,恶有恶报那是唯心,更别提还有帽子和黑社会沆瀣一气穿一条裤子的情况(但要重点宣扬好帽子,这样坏人就能利用好人牌坊躲在好人背后为非作歹了)
讲道理,破不了也是客观规律,人终归是人力有不逮嘛,可你主动造神引民膜拜又没那实事求是必破本事,耍手段玩心机人为打造必破形象,就真没意思了——如果再为完成任务立功嘉奖进步升迁不顾百姓冤屈争当聂神探,就更枉为人了 http://t.cn/A6mAw5v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