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小孩被乌龟砸死物业不担责#】2024年底,韶关市民赵某夫妇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孩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武江区人民法院经一审判决张某须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元,而物业及其保险公司无需担责。赵某夫妇主张物业担责,但未获法院支持。关键在于《民法典》对建筑物管理人的责任有明确规定,只有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才需担责。本案中,乌龟坠落是由于张某个人管理过失所致,与楼体本身的安全性或物业的日常管理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物业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判决精准地划分了私人行为与管理责任的界限,明确了各方的责任范围。 http://t.cn/A6eKxxl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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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10 11:26 微博认证: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