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自有难处 赡养盼个说法】去年10月份,南漳县检察院试行与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检察联系制度,收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挖掘侵害弱势群体权益案件线索,协同拓案源、促调解、化矛盾。在薛坪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检察官张寒获悉,该镇的八旬老人刘大妈,因五个子女在赡养义务上相互推诿,生活困难。经走访,情况属实。南漳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随即联合法院、村委会展开调解,但前后调解三次,五名子女难以达成共识。11月14日,南漳县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12月,南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刘大妈跟随长子居住生活,除次子因伤残免除外,其他子女每人每月支付700元赡养费,五人共同承担医疗、护理及丧葬费用。五个子女均表示认同。@南漳县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