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国的婚姻制度其实受到了很大的挑战。比如上缴工资这点,最常见的现在不是男方上缴工资给女方,而是子女以赡养父母为名,上缴每月结余给父母。
比如某人月入1万花5000,剩下5000他就说赡养父母上缴给父母。父母接着单独开个银行卡存钱,接着给他办个子卡让他可以随时取用。
为什么那么操作?
因为这样每个月就没结余了,离婚时就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可分。
针对这样的“上缴工资”目前也是一点法律办法都没有。毕竟总不可能说每月交钱赡养父母违背公序良俗。而且拿着结婚证也只能查配偶的账,根本不能查配偶父母。结果就是离婚时就连配偶有多少结余都不知道。
所以很多制度现在是真不知道该怎么运行下去了。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