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禁毒法倡廿四物质纳管制】
立法会全体会议以紧急程序通过《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法案,建议把24种物质纳入《禁毒法》附表,当中包括把俗称“太空油”的依托咪酯及其三种类似物美托咪酯、丙帕酯及异丙帕酯纳入管制。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引介法案称,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新增的23种国际列管物质中,有三种已被本澳《禁毒法》列管,其余两种物质和18种前体则未被纳入《禁毒法》附表,因此,为履行公约义务,必须藉内部法落实,使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可执行性。为此,建议将该20种国际列管物质纳入《禁毒法》规管。
他称,澳门周边地区近年出现四种新型毒品:依托咪酯及其三种类似物美托咪酯、丙帕酯及异丙帕酯,尽管该等物质并非国际列管物质,但已经对上述地区的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针对该四种新型毒品,内地及香港近年已先后将其列管。周边地区的上述情况,导致作为邻近地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出现滥用该等物质风险的可能性大幅提高。因此,按照澳门特区社会的需要,建议澳门自行立法管制上述四种非国际列管物质。
黄少泽指出,有关法案已送交行政会并在今年5月16日的会议上经过充分的讨论后获得通过。本次修法旨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以及应对邻近地区出现新型毒品的形势,使本澳管制物质与国际社会以及邻近地区接轨,提高同步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效。鉴于毒品犯罪对社会的祸害深远,本次修法具有迫切性,故此与过往做法相同,需要采用紧急程序立法,以尽快将上述24种物质纳入《禁毒法》附表,使执法部门在打击相关毒品犯罪时有法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