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 25-06-12 21:41
微博认证:前 律师李庄

说明下:

1,不是律师,乃非律师;

2,5月15日旁听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感悟。

听说很多法院都在争相学习。促进司法文明的好事,应该推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阳中院 @文圣法院 http://t.cn/A6elQUiq ​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