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胡震 25-06-13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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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59 (2025-6-13)[鲜花][鲜花][鲜花]
【客观考点 每日带背】59: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
1.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口诀:院内领导之间要回避】;(2)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口诀:院庭领导和审判员之间要回避】(3)(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口诀:上下级正副院长之间要回避】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不能担任(法官/检察官):被仲裁委除名的、被吊销律师证书的、因(故意或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公证员证书的;【口诀:除名掉发公公】(2)不能担任(公证员):被吊销律师职业证书,受到刑罚(因故意或职务过失犯罪),被开除公职,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口诀:掉发公公】(3)不能担任律师:被吊销律师职业证书,受到刑罚(因故意犯罪),被开除公职,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均不可担任(律师);【口诀:掉发公公】
3. 法官/检察官禁止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是指法官/检察官不得经商、办企业和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以保持职权行使的纯洁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4. 法官/检察官丧失国籍、退休、调出本院、职务变动等,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5. 法官/检察官的保障包括:(职业)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等。
6. 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体系:(1)保障法官/检察官的(职业权力),是指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决排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2)保障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地位),是指法官/检察官一经任用,除正常工作调动外,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级、辞退、开除或处分;(3)保障法官/检察官(职业收入),是指逐步提高法官/检察官待遇,增强法官/检察官职业吸引力,维护法官/检察官职业应有尊荣。
7. 初任法官一般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法官一般(逐级)遴选;最高法、省高院可从(下两级)法院遴选法官。(注意:检察官以此类推)
8. 法官/检察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检察工作实绩、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审判作风。其中,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口诀:德勤(实绩)业能风】
9. 省级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其中法官/检察官代表不少于(1/3)。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由法官/检察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其中法官/检察官代表不少于(半数)。【口诀:遴选三一,惩戒过半】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