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央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
支持在福建开展境外人员境内支付服务先行先试,提升境外来闽人员支付服务水平。指导银行加大自动取款机(ATM)改造力度、开通境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功能,在重要场景加快外币兑换点建设和自助兑换机布放,提高外币兑换服务水平。
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
金融率先融合,相关的《意见》之前出台过,这次是《若干措施》,就是实施方案,持续强化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功能定位。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