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墓地的使用权只有20年#墓地的使用权并非只有20年。通常情况下,墓地的使用权一般为50年或70年。
20年其实是公墓维护管理费的最长收缴周期。1992年,民政部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1998年,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所以,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期限为20年,经营性公墓墓穴使用期限应当在土地使用期内由公墓经营单位与墓穴购买者约定,最长不超过20年。 http://t.cn/A6eHwd4r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