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書語 25-06-16 10:06

我没有想到,我在〖图一〗这样一个话题里还能看到那样的评论。

金秀贤在照片中的行为,我不明白有什么错误。但这个评论者自己脑补了一个完整的动态,甚至说人家没有穿短裤,好像她全都亲眼所见一样,究竟是谁思想猥琐?为什么我看到照片时觉得他穿了短裤还套了半袖呢?就算他只套了一个有点长的半袖,在家里这样一个私人的地方,又有什么问题呢?生活中也有不少光膀子穿围裙的人,难道都应该拍照传播出来供大家侮辱吗?

金秀贤在作品里不止一次全裸出镜过,甚至关于人物的侮辱性体验他也全部演绎过,但这并不代表,金世义有传播那张照片的权力。在这件事情中,金世义是完全的加害者。连谁是受害者都搞不清的那个评论者,点进她的主页,也的确没什么思想可言,所以我发这条博文也不是想回复那个人。我是想要提醒所有可能会有与她相似想法的人,仔细想想,自己在都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

在这里,我引用一段当初“优衣库”事件引起轩然大波时,老高的想法,我认为非常适用此类事件:
「最大的问题并不在发生本身,如果发生的时候并不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没有任何负面影响。这个事情最大的问题在于传播,发生这件事本身并不违法,传播是绝对违法的。把博眼球当做一种风尚,传播出去让人们继续讨论炒作这件事,会对当事人本身造成影响与伤害,媒体大肆报道这件事是不好的行为,对社会也没有任何帮助,只是让这个社会的大家更加愤怒。为什么要伤害那两个人呢?本身那两个人也没有要伤害大家感情的想法,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去传播你的想法或者你的图片,这是我们看到新闻的人也需要控制的我们自己的感情,去理智的思考这种行为,并不是说我们一定要去攻击这两个人,让这两个人一辈子记得,你们做的事情犯了天大的罪。其实他们俩还没有犯罪,这和拿手机去拍摄犯罪行为把它公开是不一样的,我们作为观看者,不要去传播,不要去夸大这个事情,这种行为只是在伤害那两个人。“你们有没有脸啊”“在不在意父母了”,这样的发言以为自己是正义的,但这种正义是很有歧视性的,很有指向性的,带有人格侮辱的,我觉得这是不应该的。现在甚至有人把这些照片做成T恤贴在身上,这样的炒作只是会对当事人有很大的伤害与影响,对社会的进步没有什么好的影响,如果要对社会有好的影响,只能靠我们大家自己去克制自己的行为。这件事最应该惩罚的是传播者,大家一定要小心,一定不要去随意传播这种事情。」

而金秀贤在整个事件里,没有任何恶劣行为,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不应该遭受此种侮辱。该为此感到羞愧的人,不是金秀贤,而是参与侮辱伤害他的,每一个无知的人。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