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拳不平_ 25-06-18 17:00

【上海静安法院判赔5万!人保财险,网销新冠险第十三次败诉!】
人保财险须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付新冠确诊津贴保险金50000元。
——(2024)沪0106民初34996号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这是上海新冠险第一份“纸面上”大获全胜的判决。
此前新冠确诊险的判决,均是保司自知胜诉无望,在判决前给了全款,但坚决不给合法的支付凭证,消费者只好坚持判决,以诉讼费换一份法院盖章的认定赔付的是保险金的判决,作为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凭证,如此方能稳妥收款,无刑事风险。

是的,只有深圳人保是自知胜诉无望还不判前付款,在多家高院、中院均惨败的情况下,还非要头铁顶着上海出判决,那上海静安法院就不客气了,参照此前多省终审判决,判赔50000元。

再次给各位科普,保险公司一旦做出拒赔结论后,就是既成并结案的意思表示,除非出具标有同样赔案号的“理赔通知书或赔款计算书”,才能证实证实是合法修改拒赔结论后的正常赔付,否则钱款性质和来源均不明,尤其是签了和解协议保密协议的,保险公司反手就能以涉嫌敲诈勒索报案,或钱款为洗钱所得,将来“被成为”洗钱罪的共犯处理。
所以,哪怕判前赔款,千万别撤诉,拿到认定合法收款事实的判决,避免刑事风险。

#人保##人保财险##新冠确诊津贴##保险##保险知识##重疾险##重大疾病保险#

发布于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