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行#【浙江玉环:精准监督,细致审查,成功立案监督、追诉金融犯罪12人】6月18日,“法治中国行·高质效办案在基层”采访团在浙江省玉环市检察院了解到,该院通过精准监督和细致审查,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中,成功立案监督、追诉涉案人员12人。目前,该案下游犯罪——洗钱罪正在审理中。
2016年10月,陈某甲、王某成立某投资管理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销售理财产品为名,通过理财沙龙、推广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2022年9月,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陈某甲、王某立案侦查。玉环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精准定性案件、规范电子取证、明确涉案人员责任层级,并同步推进追赃挽损工作。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核查账目及银行流水,发现詹某等6人涉案金额巨大且属于中高层管理人员,遂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续审查中,又陆续对徐某等4人监督立案。
此外,检察官在梳理资金流向时,发现陈某甲的家属陈某乙在案发后为隐匿赃款,伙同林某伪造房产交易记录,并通过虚假借贷、抵押套现等方式转移资产,涉嫌洗钱罪。该院立即启动自行补充侦查,查实相关证据后,决定对陈某乙、林某追诉,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涉案房产两套。至此,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共立案监督、追诉12名涉案人员。
目前,主犯陈某甲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台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其余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台州市人大代表、浙江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宝鹤也关注到这起案件,他表示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金融犯罪的决心,也对企图转移赃款、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他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金融犯罪活动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同时发挥法律宣传职能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预警性宣传,提升公众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http://t.cn/A6ekc3u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