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恒:消费要有“钱”亦有“闲”——优化假期制度的必要性与建议
以下文章来源于粤开志恒宏观 ,作者罗志恒
罗志恒 原野(罗志恒系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摘要
时间和收入一样,是居民进行消费的必要条件。尤其是服务消费,具有典型的“耗时性”特征,假期闲暇时间的多寡直接影响居民的消费决策和行为。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休息休假制度对于提振消费的重要性,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本文在梳理中国假期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发展阶段提出优化假期制度、增加闲暇的三重意义,最后提出优化假期制度的具体建议。
1、我国居民工作时间偏长、闲暇时间较短,存在假期“休不够”“休不好”“休不到”三大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约为49小时,粗略估计年工作时长约2500小时,高于OECD 38个成员国就业人员均值的1717小时,也高于发展中国家墨西哥的2323小时。
一是居民假期“休不够”,主要表现为带薪年假数量偏少。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5到15天带薪年假,平均年假为10天,低于法国25天、德国20天,也低于墨西哥(12-20天)、巴西(10-22天)、俄罗斯(至少28天)。
二是居民假期“休不好”,主要表现为公共假期分布不均、下半年偏少,调休补班让获得感打折。我国公共假期主要集中在上半年(9天),下半年数量偏少(4天),全民集中休假导致休假旅游体验感不佳,“人山人海”和交通拥堵已是假期常态。此外,调休后的持续工作导致劳动者身心俱疲,削弱了假期获得感,“假期天数不输人,调休凑假累垮人”的感受普遍存在。
三是居民有假“休不到”,带薪年假落实不到位、周末双休难以保障,制度缺乏刚性落实,假期沦为“纸上福利”。人社部数据显示仍有40%的职工无法正常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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