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前两天上过热搜的继父强奸案吗?
有网友把判决原文找到了,案号为【(2017)京刑再3号】。
图1是其转述,图2是判决书原文,图3是北京多法院坚持无罪判决的原因。
简单点说就是,指控被告王某1犯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的主要证据来自魏某1的陈述,以及证人赵某、王某12以及魏某12的证言。
而王某12和魏某12的证言。均来自魏某1的陈述。
至于赵某证言,与魏某1存在案发时间等基本事实层面的矛盾,且其与魏某1之间有过亲密关系。(注:双方曾经谈过恋爱,还发生过关系
此外,魏某1自身的两次陈述,在指控王某1对其性侵的细节上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总之,在北京法院看来,指控王某1犯罪的证据,漏洞多的满是筛子。
感觉判决书,我总感觉检法两家对该案存在明显的两套标准。
法院认为,刑事案件的证明责任,应该由公诉机关,也就是检察机关承担,不应该由被告自证无罪。
但检察机关却坚持认为,司法者不应因案件中一般的末枝细节问题,以及不影响定罪的疑点,而轻率的采用“疑罪从无”原则。
检察机关认为,经验法则与逻辑法则的叠加,再加上些许证据,即可完成定罪量刑。
不怪案件后面移交到天津办理,北京的检法两家矛盾实在太大。
这案子如果不移交异地办理,双方再怎么对峙,被告也还是会被判无罪。
[闭嘴][闭嘴][闭嘴]
#继父强奸案时隔10年无罪改判8年#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