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征迁之际“浑水摸鱼”,盗采矿产获刑!】事情发生在2022年年底至2023年年初,艾某某所在拆迁公司负责鄂州市某村拆迁工作,艾某某负责转移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砖石、瓦砾。“头脑灵活”的艾某某在转移砂石过程中,很快就发现了能让自己获得一笔意外之财的“商机”。艾某某遂即找到自己的上司——拆迁公司的负责人熊某某,让熊某某帮助打掩护和处理居民投诉,又找到一个村民周某某帮助看场子和望风放哨,三人一拍即合。安排好一切后,艾某某在附近工地租赁了大型挖机,开始实施自己的盗采计划。仅数月,便获利15万余元。日前,经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艾某某等三名被告人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