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启动重新仲裁程序)本所即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因所谓律师失职被裁决赔偿当事人罗兰女士351余万元仲裁案,广州仲裁委员会已启动重新仲裁程序。我认为我们律所在代理罗兰案中无任何失职行为,对于原告没有作为诉讼请求依据的合同,作为被告罗兰的代理律师,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无任何责任;相反,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5000万元,经过我们律所的代理工作,法院最后判决罗兰承担351余万元,律师功莫大焉;当然,法院超出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范围判决这351余万元也是枉法判决,不过责任不在于律师,罗兰女士不去追究法院的责任,而是去追究对其提供过巨大帮助的代理律师的责任,这是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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