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5872 25-06-22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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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房屋被拆14年未安置,索要过渡费被以寻衅滋事罪审判,6月17日在河南襄城县法院开庭审理。

许昌市襄城县库庄镇村民林印水。2011年,其家中唯一住房因城中村改造被拆,开发商承诺的安置房至今未交付,甚至连过渡费也停发多年。近年,林印水多次信访反映此事,随后获得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一万余元“过渡费”。数月后,林印水即遭刑事追诉,他被指控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林印水于2024年3月29日被襄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2024年12月10日,襄城县检察院对林印水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林印水)利用接访的谢某某、郑某某等镇政府工作人员害怕被追责的恐惧心理,索要钱财。”检方指控称,2023年,林印水以上访的车费、餐费名义向库庄镇政府工作人员谢某某索要920元,另以过渡费的名义向谢某某、郑某某索要14000元,“案发后已退还谢某某、郑某某14000元。”

没想到,最后这14000元被认为是强拿硬要,林印水家属认为,林印水没有犯罪故意,“这本来就是我们应得的钱。”在林印水家属看来,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安置补偿,当地政府理应是拆迁安置的责任主体。“虽然跟我们签署协议的是房地产公司,但是城中村改造是政府项目,没有政府动迁工作组,没有政府许可,诺鑫公司怎么可能会拆我们的房子?”林印水家属称:“政府才是安置的第一责任主体,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谢某某等人就是代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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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