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不觉得他每一次发声每一次被逼到出来说一些什么是“被惹到了”,客观来讲,事实难道不是他切切实实地“被伤害了”吗?
因为好像站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上,因为所谓“话语权不平等”,因为被很多人当作精神支柱在喜欢着,所以被造谣也不能出来澄清,所以被辱骂也不可以在意,所以被冒犯甚至不能生气,所以许多事情不可以说不能说没办法说,不然也许就会带给伤害了自己的人无法承受的伤害。所以即使对方伤害了自己也必须为对方考虑,所以即使已经承受了完全超出了生理和心理极限的伤害,也只能用“如果是因为我的职业必须承受,那我可以放弃它”这样的话来保护自己,即使所有人都知道唱歌是他热爱了一辈子的事。
“我只是躲在人群里骂了他一句啊,我只是追着他上飞机的一群人之一啊,我只是听别人说了他的一个“故事”然后跟别人分享了啊,我只不过在网上诅咒了他一下而已啊,只不过是这样而已,他就承受不住了吗?这难道也算伤害吗?”很多人这样想,很多人对他有莫名其妙的恨意,很多人在流传的各种故事版本里为他构建一个自己想象出来的恶毒形象,而证据不过是“我朋友说”。
而其实真正的动机哪有这些人说的那么正义,只是因为他客观实力的强被很多人以神称赞,只是因为他有自己的原则和脾性绝不无底线退让,于是在他身上讨不到便宜好处就自顾自地认为这就是“恶”,享受着自己把神拉下神坛的快感以显示自己的“清醒”“品味高尚”“聪明得能看穿一切”“众人皆醉我独醒”。而其实他对谁来说不是陌生人,对陌生人尚且能怀揣着这么大的恶意和恨意诅咒骚扰跟私的人,真有自己标榜的那么正义吗?认为自己不过是人群中的小小一员的人,其实真的落到自己头上的时候连听到一句指向自己的反驳都忍不住跳脚。“ta哪有看上去的那么好”,人们最爱听这种故事,人们也最爱编造这种故事。
这些事情发生的时间已经太长太长了,三人成虎,他莫名其妙就变成所谓“传闻里的样子”。连只是想帮他说一些什么,都要被极尽嘲弄。其实我根本帮不到他,我知道。文字是很无力单薄的东西,人们也只能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如果想要反驳和嘲讽,就必然能找到能够反驳和嘲讽的角度。
我不想再卷入任何争端里,也无意参与任何陌生人的战争,更不想再耗费心神证明什么。在发出这段文字之前,经验已经足够预设声音,“太长不看”“又写小作文啊”,怎样都好。只是很有感于他说“如果是因为什么导致我必须承受我不愿意承受的,那一切东西我都可以不要了”。“我都不要了”,人们以为这叫潇洒,其实这更是一种勇敢。我终于能够理解他了,他也始终是我认识的他。
他当然可以随时选择放弃一切,但不该是因为这种理由被迫放弃。以及,一个好人仍然在尽力发出声音的时候不应该孤立无援,一个好人也不应该被这样对待,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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