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街道没有给业委会备案,业委会能不能解聘物业?
我们为了换物业成立了第一届业委会,但是街道那边一直找借口不给备案,业委会能不能继续解聘物业的工作?
答:理论上是可以的,前提是你不给备案的那次业主大会,已经通过了解聘物业的问题。
法律规定,备案只是一个行政程序,和业主大会本身的效力是两回事,所以实际上存在业委会(未备案)作为诉讼主体的官司,最常见的就是起诉要求备案。(这个是推荐的路线)
业委会(未备案)也存在一条理论上的通路,就是直接起诉物业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法院原则上要审查的是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召开了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程序是否合法。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业主大会不合法,那物业服务合同就解除了,不需要街道的参与和认可,这个理论通路也是很多业委会领域专业人士推荐的,它的优点显而易见,就是免去了被街道各种卡的烦恼,程序上的要求最低,理论上大家拉个微信群接龙就可以说是一次业主大会,毕竟法律只是规定了法律要求的票数、流程,并没有说必须采用什么形式才算是合格的选票,但是这事你放到街道去,可能就要求必须有个存放在街道24小时直播的票箱,业主只能物理投票,那票很可能就凑不齐了。
但是为什么这条路线实际上不推荐呢?因为业委会、业主大会不是为了成立而成立的,街道如果是你们克服不了的敌人,就应该正面打败它。
绕开街道本身,过的这一关未必能过下一关,就算法律上解聘了物业,那接下来物业照样用事实的物业服务来收费,还是会有一堆麻烦。
哎,写到这里又想建议卖房走人。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