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被确切记载下来的“不落家女”,是生活在清初的刘女士。她家给她包办了一段婚姻,但她逃了,之后也从未与名义上的“丈夫”共同居住过(图1)。
一开始,不落家女只能通过“相约自杀”的方式反抗包办。但后来,不落家女有了成规模的、令当地男权畏惧的势力后,不想沾男的女性就有“组织”可以投靠了。如果有女性在“找组织”的路上被夫家或父家找到,在绝境中以死相争,姊妹们就会组团上门“闹人命”。
刘女士被包办,是在康熙元年(1662年)。
刘女士名义上的“丈夫”是屈大均。我之前曾经提到过,屈大均曾鼓吹殉夫,是吃人礼教的拥护者(图3)。
刘女士“不落家”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她觉得屈大均太老,而且是和尚,她怕被姊妹嘲笑。
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刘女士之后也没被“抓”回去,自由地活了一辈子。而屈大均的配偶中,卒时年龄有记载的有五位。这五位女士都留下了名字,但都不长命,活得最长的,享年也只有41岁(图4)。
在屈家当“结婚员”,大概真是件特别苦的“差事”。
(图1、图2出自《南村草堂笔记(外四种)》,图3出自《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图4出自论文《屈大均的女性观:基于其家庭生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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