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汉谟拉比 25-06-26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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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给当事人写离婚协议,关于教育费那条(假如我代有抚养权的那一方),我一般都会写清楚,若子女在教育阶段(含读硕士、博士等)期间所产生的教育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乙方需在甲方(比如甲方是有抚养权的一方)提供支付证明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予以支付。若子女参加辅导班、兴趣班或申请入读国际学校等超出教育基本范围的教育项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若双方协商不一致,由甲方决定子女是否参与该教育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比例承担费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支付。
这样就避免了日后因为孩子教育费用意见不同而产生分歧。

最近遇到的一个咨询,如果孩子要上国际学校,另一方拒绝支付怎么办?#热点科普#
法院支持教育费变更,尤其是去昂贵的私立学校或者艺术学校等,有哪些情形:
一、特殊教育(比如孩子自闭症或者有艺术才能等)
子女因身体残疾、心理障碍或特殊才能需要接受针对性教育,公立学校无法满足需求。
一般需要变更方提出证据,比如病例、老师的证人证言,专业机构评估报告证明特殊才能,从而证明教育的必要性。

二、协议约定型(离婚时特别约定)
离婚协议或调解书中明确约定私立教育费用的承担方式。
比如我代理有孩子抚养权一方,一般是约定教育费含私立费用,如果父母有分歧,以抚养方意见为准,并且约定清楚结算依据与周期。

三、教育连续的考虑
子女离婚前已在私立学校就读,或者离婚后去的,但是,双方都追认了。
不过法院也会考虑父亲的经济状况是否有变化,能否支撑。

四、户籍限制、学区政策等导致无法进入公立学校,只能读私立学校的。
这个需要举证证明公立学校拒绝录取。

五、高收入家庭型(符合支付能力标准)
支付方具有显著经济优势,费用未超出合理承受范围,但是其实这个也还要证明必要性。

六、双方协商一致
主张方尽到事前告知、协商义务,对方存在"默示同意"或一致同意,后期无特殊情况不可随意变更,保护未成年人义务。

如果代抚养方,最好的方法就是我上面说的,离婚协议里约定清楚。
如果没有,那要准备以下证据:
1.入学必要性证据(医疗诊断书、公立学校拒收、孩子艺术才华证明等)
收集当地公立学校无法满足孩子特殊教育需求的证据,如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育资源等方面的不足,证明选择私立学校是合理的。
2.书面催告程序(EMS发送《教育方案告知书》),保留平时书面沟通记录。
3.对方收入证明。
4.教育延续性证明,比如之前就已经入校,对方知情,甚至也支付了一些费用。
5.在诉状中并列主张​:若学费不被支持,则请求提高抚养费至XX元;
6.提交支持的类案报告。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