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检新闻#【以检察公益的力量唤醒“沉睡”的监管】2020年9月,铁路单位与当地镇政府签订了该桥及附属设施管理维护协议,约定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养由该镇政府负责,且当时桥梁技术状况经检测评定为2类桥梁。然而近年来,附近的采矿和建材加工等企业也看中了这一出行“捷径”,超载车辆年复一年在桥上通行,桥梁承载不堪重负,严重危及桥梁和桥下铁路运输安全。虽然铁路单位2020年在桥上安装了限宽设施,但是限宽设施屡遭破坏。2024年1月,铁路单位将该线索提供给襄阳铁检院公益诉讼部门,寻求司法帮助。2025年6月20日,该案在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至此,这座横跨在襄渝线上、服务周边居民的限重桥梁经过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从“无人管”到“立刻改”,不仅保障了铁路运输安全和国有财产安全,也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