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有点东西!感觉这名取得和《人民的名义》异曲同工。刚刷完第一集,简单聊几句:
1、第一集开始就被细节控舒适到了: 被告人着便装、解开戒具(手铐、脚镣)。剧中被告人没有戴脚镣,押解的人员的着装看起来并非司法警察,更像是侦查人员。而侦查人员是不允许参与庭审的,旁听也不可以,不知道这些是否是剧组的艺术化处理。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13条,“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
2、张文菁与公诉人的对峙,句句直指事实和证据问题,而公诉人只顾着“扣帽子”和威胁,这种答非所问的画面在实务中同样普遍存在,很难不高血压!
3、政法委组织公检法三家开会,实务中称“公检法联席会议”,也有司法机关自称“大三长”或“小三长”联席会议。“大三长”是指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小三长是指三家机关的部门负责人。
当然,作为刑辩律师,我和很多师友、同仁认为这种联席会议是对法治的破坏。刑事案件,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而正式开庭前的联席会议,往往直接给涉黑恶案件定调,让庭审沦为过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法发〔2013〕11号)第23条规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该意见正式宣告了“大三长会议”“小三长会议”不存在合法性基础。只是,没有啥用,现实该开还是开,直到现在也能搜到部分地区关于联席会议的宣传稿,如图四。
4、看到弹幕有人问,程大律师和万海的对话不会有录像吗?怎么会毫无顾忌的沟通?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会见过程不被监听。以前发生过某地公安机关监听律师会见,被当场抓包,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目前只看完第一集,我猜程大律师上边有人,就更不用担心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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