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先是做饭的时候不小心被陶瓷刀把手指划了,然后晚上在俩闺女打闹正酣的时候脑子一抽伸手去摸波妞,把她吓了一跳下意识反身给了我一爪子,回过神一看左手大鱼际血淋淋一道,最后取药箱蹲地上找创可贴,起身的时候还在桌角把腰狠磕了一下🥲
躺床上复盘多舛的一天,寻思是不是冲犯呢,原老师突然问我小时候有没有受过什么伤。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我从来没回想过的事情,经他一问,那个场景无比清晰就浮现在眼前。
是在小学三年级,我放学自己回家,先坐半小时公交,坐到县城终点站,然后再得往乡道步行半小时。夏天,公交车挤得人都馊了,但我挺高兴,蹦蹦跳跳地下车,因为穿了双镶小花的一字带凉鞋。那时候家里穷,这双鞋可能是我一年里从头到脚最体面精致,或者说,最贵的一件服饰。
可惜穿新鞋的第一天,因为下公交车的时候有点嘚瑟,没蹦两步我就被渔具店摊到路中间来的一团渔网绊倒了。两边手肘在水泥地上磨得血肉模糊。
血反而直冲天灵盖,人没哭,第一反应也不是疼,而是剧烈的羞耻感。因为没好好走路,当着下车的人潮摔得五体投地;因为新鞋子立刻刮花了,镶的小花掉下来半边;因为回家可能会被责骂,因为“人永远不能得意忘形”。
我记得自己爬起来,若无其事继续走。经过一家店发传单,滑滑的那种广告纸,我接过来一张,虚掩在一边伤口上。因为乡道路况太差,超重的大货车飞驰不绝,我用仅有的常识想到,这么一大片伤口,被尘土扑脏了不太好。
一路都在低着头,祈祷千万不要遇见熟人问我怎么回事。
结果快到家之前,路边小卖部里走出我爷爷,他去买烟。我还是被叫住了。爷爷把我拉进隔壁小诊所里抹红药水,所幸我们不住一起,没讲几句就让我继续自己回家了。
之后的记忆就模糊了。我爸妈要到天黑才回来,我把作业写完,自己看电视。他们回来后,对于小孩身上多出的皮外伤,应该也没讲太多,可能唠叨两句以后走路留神、衣服鞋子要爱惜之类的话吧。
如果他们也曾搂着我大惊小怪,非常心疼地哄我一通,我肯定会记得。
给原老师讲完这件事,他比我还难过,说我是个小可怜。我说也没有很可怜,过去乡下穷人家都是这么过日子的。只不过短短十几年后,我的生活迎来了梦寐以求的温馨平静,和心爱的人朝朝暮暮,还有世界上最好的两个小猫作伴。偶尔回首往事不过唏嘘一叹,已经是很好很好的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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