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之梦---向前冲
25-06-29 07:36 微博认证:退役军人 军事博主

八岁男童走失后续,抓石蛙人发现尸体,官方:排除他杀,谁负责?

福建莆田,一名8岁男童随父母到莆田仙游石谷解登山,下山时,与父母失联,事发之后,当地组织了大规模的搜救排查。目前最新的消息是,福建仙游官方发布情况通报:已发现走失男童邹某某尸体,排除他杀,实在令人痛心不已。

早前相关媒体报道,事发当天,男童邹某某和自己的家人在仙游县西苑乡石谷解登山,但是在下山途中走失。

家人选择了报警,当地官方组织了救援队伍,经过多天的搜寻没有找到迹象。目前仙游官方发布情况通报,6月26日18时许,在西苑乡与永泰县交界的山涧中,发现一具尸体。经公安机关调查、勘验、鉴定,确认该尸体系走失男童邹某某,排除他杀。

随后有疑似知情的热心网友留言:发现尸体的地方,离景区的直线距离有三、四公里,基本上到另外一个县,应该是山都是连着,隔壁县!

还有不少网友吐槽:各种专业搜救队,各种高科技在石谷解各种碾压式搜寻了近两个月,尸体竟然在离失踪地五公里外,被抓石蛙的人意外发现了,如果不是抓石蛙的发现了,都还不知道能不能被搜寻到。

也有不少网友分析:那么多专业搜救队竟没有找到,当时不说也搜了十几公里吗?太可惜了,专业搜救队还是差那么一点,有点公式化!

小孩走失时肯定会走不平常路,会走得很远,当天搜救远一点希望就大一点,因为小孩当天就应该走失很远了,所以那么多的人在附近找来找去找不到。

还有不少网友留言:他那么小,不知道那会恐惧了多少时间。好可怜。成年人在深山里都怕死了。这么小的孩子。受了多少罪!

在这起事件中,可以说最大的责任方还是他的父母,小孩那么小,登山危险因素要那么多,因为父母的疏意大意(最起码的要让小男孩控制在事件范围之内),才导致男孩失踪!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景区对游客的安全,要负责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这些事件中,如果景区管理方在应急救援、安全提示方面存在缺失,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过去长达60天,大家都希望有奇迹出现,可以说近段时间的搜救没结果,但希望还在,还有盼头!

但是,6月26日突然发现男孩的尸体,父母五雷轰顶,失去的终将逝去,世上没有后悔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亲愛的小孩,一路走好#微博智搜内容共创计划##热点解读# http://t.cn/A6DaH3TJ#莆田8岁失联男童尸体被发现# http://t.cn/A6DaQso3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