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潮君 25-06-3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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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法律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等在农村的土地;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其出租的少量土地一般也予以保留;土改中团结中农,保护农民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材料,除依法收归国家所有者外,应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对地主同样分给一份土地,使其自食其力,在劳动中改造成为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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