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脚伤7年没好医院判赔60多万#】#医院漏诊骨折致女子7年多次手术#一场看似普通的踝关节损伤,让深圳市民杨女士(化名)陷入长达数年的痛苦求医及维权之路。杨女士称,2018年5月她右脚损伤去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就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漏诊骨折及韧带断裂,在她住院一个月的时间里,医生采用了错误治疗方案,让她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此后几年,杨女士辗转深圳、北京、上海就医几十次,历经多次手术,目前脚踝损伤仍未完全治愈。协商多次无果后,杨女士将宝安区中医院告上法庭。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需赔杨女士60余万元。医院回复记者称,该院对于一审判决中相关费用的计算不认同,目前正在上诉。
今年6月杨女士脚伤再次复发,一走路就痛。“医生说我右脚踝骨赘(软骨被破坏后,软骨膜过度增生而产生的新骨),因为之前进行过多次手术,不建议再手术治疗,只能保守治疗,平时得戴护踝,避免长时间走路或站立。现在我脚踝酸痛得严重就去做一些康复理疗,也没什么效果。”
“经过这么多年的四处求医我才了解到,当年我的脚伤其实打个石膏固定,把脚抬高不要受力,应该半个月就差不多能长好,之后再康复锻炼就行。而医院当时却过早给我使用热敷、浮针、激素注射等错误治疗方案,导致损伤不能愈合,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