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翻译,被评注的双标给恶心到了。
南北朝演义,千金公主是北周赵王宇文招的女儿,出塞和亲,先嫁给老可汗,后来老可汗死了,她那年才十五岁,按照突厥习俗改嫁给老可汗的外甥沙钵略可汗。
点评说:“突厥习俗原本如此,但这位中原女子未免显得不知羞耻。”
我:?这时候你们不说出嫁从夫了?
之后杨坚篡夺北周,建立隋朝,千金公主的父亲及家族,被杨坚杀害,于是千金公主心怀忧愤,日夜请求沙钵略(二嫁的突厥可汗)为北周报仇。沙钵略答应了,但没打过隋朝,只得称臣,千金公主也被迫认贼作父。杨坚下诏书,册封千金公主为“大义公主”——这个大义也真够讽刺,认沙钵略为女婿。
在隋朝的恩威并施下,突厥部落基本被控制。沙钵略可汗去世,千金/大义公主,又按照习俗,嫁给沙钵略的儿子都蓝可汗。她依旧不忘杀父灭族之仇,开始煽动都蓝可汗侵扰隋朝边境。
点评说:她(千金公主)先是嫁给佗钵,接着嫁给沙钵略,最后又嫁给都蓝,贞节尚且不顾,还有什么道义可言?何况她反过来侍奉仇人,甘心做杨家的女儿呢?妇人见识短浅,绝对不值得和她们谈论大事,就像这位千金公主一样啊!
我:?人家身为公主远嫁塞外仍不忘北周朝,是忠。与杨坚杀父灭族之仇不共戴天,是孝。出嫁从夫,三次改嫁是按照突厥的习俗进行,是节。面对突厥败亡,她委曲求全,认贼作父,忍受讽刺的“大义公主”,换来突厥部落休养生息的机会,是义。忠孝节义样样都占,这时候不说人家卧薪尝胆,不表彰人家了?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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