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秒财经 25-07-0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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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美竹声明#】#都美竹严正声明#7月1日,@都美竹 发布律师声明称,“各家媒体请勿继续传播不实信息!否则后果自负!”声明部分内容如下:

委托人与朱女士于2021年11月在抖音直播间相识,后双方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2022年2月左右,委托人被经纪人欺诈,将直播公司转给委托人的50万签约金全数骗取后消失,随后该直播公司也同步提出要求与委托人解约,并返还50万元签约金及各项合作开支。
同时间段,微博名:李恩,一直持续对委托人以造谣的方式进行网络暴力,委托人也在进行与其的名誉权纠纷诉讼(本案件已经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

综合上述时间段的事实,委托人已综合支出了13万余元的诉讼成本与40万余元的各项损失,并面对来自于工作、学业、经济压力的多重压力。在此期间,朱女士与委托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得知委托人当时各方面经济压力较大后,主动提出要给委托人转账,且多次强调属于自愿赠与,无需偿还,总金额约 20万元。

2023年12月,朱女士突然联系委托人,称因其炒股破产,要求委托人全数返还所有转账金额。此时,委托人的直播等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过多存款的积累,并且因上述各类原因没有返还朱女士的经济能力,但念及当年的帮助情谊,仍筹集了3万元转给朱女士。

朱女士收款后,却坚称当初的赠与行为非自愿,委托人属于刑事诈骗或民事欺诈,并以民间借贷纠纷向湖南当地法院起诉。2024年7月左右,湖南警方联系到委托人,并充分调取了当时收款后的消费明细,经过公正调查,明确指出委托人不属于诈骗,做出了不予立案受理的决定。即委托人并不违反任何刑事或治安的法律规定。

在诉诸合法途径多次失败后,朱女士于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期间开始采取道德绑架和骚扰的违法行为进行所谓“维权”,在委托人租住的住所门口和居住的小区所有电梯间和楼道里粘贴过几十余张“诈骗犯”等虚假海报和通告,对委托人的生活和名誉造成了巨大的恶劣影响。

2025年6月,委托人创业的服装店开业后,朱女士又与其父亲专程坐火车过来委托人的老家乌兰浩特进行骚扰,并拍摄各类不实视频发布在微博等各大平台,试图通告舆论道德绑架委托人,胁迫委托人返还。原本单纯的赠与事实已因网络发酵和朱女士的恶意骚扰而严重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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