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触的两个离婚案件,女方当事人都有一个共性,她们本人非常温柔,善良,好沟通,但是,她们会想要为了尽快结束离婚纠纷,在她们本身经济条件非常弱,而男方经济非常强势的对比下,选择不要或少要孩子的抚养费。
我真的是又气又急,气的是妹妹们,你们到底咋回事啊,离婚财产分割是你们本来的权利,孩子抚养费加上教育费与医疗费,你们到底知不知道这是一个多么大的无底洞啊,你为什么不要啊?这么喜欢吃苦吗?急的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服这些妹妹们。我们律师的身份是咨询,是给建议,而不能直接代替当事人做决定。
她们的口径也基本一致,不要交恶,不想被麻烦。
然后她们拿着自己权利完全被剥削的离婚协议,奔向更加黑暗的人生。
为什么怕麻烦呢?明明律师在啊,你只需要准备证据就好啊。怕庭审面对对方?怕什么呢?对方才是过错方,你作为受害者为什么惧怕过错方?我想了一下,估计还是女性天然的,不想为了钱去争抢,或者不想当庭陈列自己的婚姻与过往。
你们现在已经是最坏的结果了,大不了去诉讼,诉讼还能有更坏的结果吗?法官会允许他不给抚养费吗?
这与传统对女性的规训有关,首先离婚这俩字还在污名化女性,之所以能污名化女性,就是因为千百年的历史把女性的价值全部依附在男性身上,于是仿佛离婚了,就是女性的价值被剥离了;其次,传统对女性的赞美都是温柔、贤惠以及忍让等等牺牲性的表述上,所以女性会渐渐把这些特质内化为对自己的要求,面对男方或者社会的咄咄逼人,会不自觉地选择避让,于是就说"不想麻烦了“。
社会对婚姻里有想法,有欲望,有要求,以及离婚时争取权利的女性,不是用“阁楼上的疯女人”,就是“贪婪的女人”来加标签,可怕的是,女性温和地走进这良夜。
不要啊妹妹们,那些标签都是为了骗你们成为上交自己,成为附属之物而编造的谎言,你的人生为什么要被别人的口水所定义呢?去抗争,去要求你的权利,这是你本该有的,况且你还有律师,你不要怕。
再说,退一万步讲,就算你真的就是恶女,就是贪婪的,那咋了?何况你不是,你只是想要自由,想要我国法律保护的属于你的,属于一个妻子的正当的权利。
为什么男方去争取,去掠夺,就是勇敢,就是有进取心,而女方则不是?
他现在没有别的孩子时,都对你们的孩子的抚养费抠抠搜搜,甚至不想给,你指望他将来忽然良心发现,开始照顾孩子?
最后,还要提醒妹妹们,当你有了孩子,你得为孩子的利益着想,你减少甚至放弃孩子的抚养费,是让渡孩子的正当权利换取你当下片刻的逃避。一个勇敢维护自己以及孩子利益的母亲,才是孩子需要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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