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察核实,考生苏某某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招聘资格。”
7月1日下午,曾引发广泛关注的“虐猫”考生被指上岸事件,迎来最终通报。
通报称,经考察核实,根据相关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当事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故取消其考试资格。
有一说一,会有今天的结果,其实并不意外。
因为,早在相关爆料刷屏网络之际,就有媒体于次日致电当地人社局。
工作人员答复称,他们已经接到相关反馈,会结合当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调查处理。
当记者询问,曾被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是否会对考察结果有影响时,前述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考生确为“虐猫”者本人,他们会根据考察程序去处理,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将不予录用。
随后,又有媒体从招聘单位所在地方获悉,考生苏某某确为因“虐猫”而被高校给予严重警告的苏某某。
6月30日晚,有媒体致电相关部门,得到答复称,针对苏某某的相关情况,他们已经组成考察组到相关高校进行实地考察,回来后会形成考察结果向人社局汇报。
再后来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
因招聘条件不符合,考生苏某某被取消招聘资格。
于我而言,我当然支持官方依法依规处理此事。
但所谓的“虐猫”指控,我个人持质疑态度。
回溯过往报道。
对苏某某的指控当时有二,其一是他向流浪猫“投毒”,致使校园内10多只流浪猫接连死亡;其二是有爆料称,流浪猫死亡前后,曾被人折断四肢,放在女生宿舍门口。
关于第一点指控,涉事高校在相关通报中确有表示。
通报称,经调查,在校生苏某某于2024年10月-11月,将5片人用某类药物碾成粉末,分次兑水投喂了校内流浪猫。
但通报同时否认,有流浪猫被折断四肢后,被人为放置在学生宿舍。
通报称,经辖区派出所现场勘察和调看周边监控视频,尚无证据表明是人为放置。
另经学校有关部门和师生对该猫尸体进行X光检查,发现该猫没有骨折情况。
从前述通报可以看出,杀猫确有其事,但虐猫更多是空穴来风。
言及于此,我的态度也呼之欲出。
我当然认可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上,对报考者严把品德关。
但我也反对将莫须有的指控强加于他人。
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将问题上纲上线,将事实无限夸大,通过制造对立来实现诉求。
这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件糟糕透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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