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汉谟拉比
25-07-01 17:05 微博认证: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情感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前段时间看的案例,大为震撼,太佩服这个律师了。案例大概是成都段和段律所的陈莹律师代理非婚子女,亲生父亲已经过世无法做亲子鉴定,且断联很多年,这样律师还能为非婚子女争到了与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该案例来自该所公众号)

介绍一下基本案情,A 总与 B 女士相恋期间因误会分手,B 女士独自赴加拿大产下一子 C。C 出生后,B 女士一直独自抚养,未与 A 总联系。A 总去世后留下亿万遗产,B 女士希望为 C 争取继承权,但面临诸多困难:C 作为非婚生子未在出生证上记载父亲信息,且 A 总生前未与 C 进行亲子鉴定;A 总与 B 女断士联多年,没有恋爱关系证明和 A 总的生物标本;A 总妻子及家族成员对 C 的身份持怀疑态度,拒绝配合亲缘鉴定。

我看了这位律师的方法,她将重点放在 A 总的近亲属上,根据法律规定,可通过与父系血亲的 DNA 比对进行亲缘关系鉴定,结合其他证据达到证明亲子关系的标准。

律师先联系 A 总妻子遭拒后,另辟蹊径,通过走访 A 总老家得知其有位在世的亲兄弟即 C 的叔叔,经沟通后说服叔叔同意与 C 进行亲缘鉴定。

此外,扩大亲缘样本,强化证据效力,律师又联系上 A 总与前任夫人的儿子,说服其与 C 进行亲缘关系鉴定,最终两份亲缘鉴定报告与 B 女士的详细陈述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了 C 与 A 总的亲子关系。

我觉得这个案子能办下来,还是律师能成功说服近亲属以及其他继承人,所以本案最难的部分应该是律师的谈判。这是即使缺乏直接证据,也可通过亲缘鉴定等手段顺利实现权利救济的关键之处。同时,法院还是比较开明的,毕竟达到“高度盖然性”这么主观的评价标准,法院不认可,也正常。

所以这个案例律师确实很厉害,但是也需要很多因素综合起来,才可以有现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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