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会《壹号皇庭》,也就是童年启蒙我将来要做法律工作的中国香港电视剧。
第二部第二个案子是,朱美英与一个男性未婚先孕,但是因为生的是女儿,无论是婆婆还是孩子的父亲,都对她非常不好。这名男性拒绝娶她,甚至家暴她,在此期间还结识别的女性,打算结婚。
她万念俱灭之下,去求她的婆婆,结果婆婆跟她的儿子,也就是这位男性辱骂她,当着自己母亲的面残暴地殴打她。
朱美英绝望了,把女儿带回自己家乡,蹲守在这个男性晚上去逍遥快活的地方,等他一出来,当街砍死了他,而且是当众杀人,手段也够得上刑法上的,手段极其残忍。
庭审现场,朱美英的父亲出庭,承认自己与她的母亲关系很差,导致朱美芬曾经患过精神病。
本案就是律政署控告朱美芬谋杀,如果罪名成立,她将会被判终身监禁。
这部案子的看点不仅在于朱美芬的身世,原生家庭的破碎使得她精神崩溃,成年后又遇人不淑,遭遇家暴、背叛且不同意结婚,还要夺走她的女儿。早在九十年代,中国香港的电视剧就在关注女性的生存危机。
本案的看点还在于作为律师的江承宙与作为主控官的唐毓文的专业与立场。江承宙作为律师,自然是希望帮朱美英脱罪,所以她的工作基本都围绕朱美芬的悲惨遭遇,从而赢得陪审团的同情。但是唐毓文的立场则是代表公权力去起诉朱美芬。虽然她一开始就被身边朋友诟病过于理智,甚至有点冷血,但是她的观点始终是,当众谋杀属于刑法上的入罪条件,况且,如果我们因为一个人身世可怜或者死者属于道德上的死有余辜,人人得而诛之,也不该鼓励同态复仇,我们刑法的诞生某种意义上,就是有让国家机器替代个体的复仇。首先不是每个人都有力量复仇,其次,每个人愤怒的点不一样,这样有可能造成互相施暴,造成循环。
这其实并非理智与感性的博弈,而是大家从自己的做事方式去诠释并实践法律,一个是尊重法律的教义,一个则是考虑法律的社会效果。
所以,两次庭审后,她主动找到江承宙,建议她可以与朱美英商量辩诉交易,也就是认下罪行较轻的误杀。
江承宙特别开心,不过也好奇,为什么唐毓文会改主意。她什么也没解释,就说你当我是怕输给你。
这种不解释真的很酷。
其实看到这里,我觉得是两个相对精英的女性,真切目睹与参与了朱美英的人生后,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同情。这是源于女性对女性的一种帮助与疼惜。
最后朱美英没有同意辩诉交易,而陪审团最后仍然裁定谋杀不成立,但是误杀罪名成立,而法官考虑到朱美英的遭遇以及之前的精神病的患病历史,入狱一年,缓刑三年,接受精神科的治疗。
这已经是我不知道第几次看壹号皇庭,每次看,我都有新的感悟。这一次看,不仅再一次看到法律的魅力,看到女性之间的共情与理解,看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有这么多女性被规训得这么好,却是在原生家庭、男权社会下如何一步步被他们有意无意的共谋所吞噬,看到一个案子,如果在法律的解释下,在不同人的诉讼下,有可能呈现不同的结果。这便是庭审的魅力,有些必输或必赢的案子,也许就因为对方律师的不专业,或者法官的私人倾向,有不同的结果。
就像人生一样,无常又神奇。
